2019年01月18日 16:22 通讯员 矫亚伦 吴艳升
“新消息,您有新的好友了!”
2017年 3 月份,韩某通过“探探”交友软件认识了“ 家境优越”的主某。到了婚嫁年龄的韩某与年纪相当的主某很是聊得来,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对即将拥有的美好婚姻和丰厚的物质生活充满憧憬。却不知,自己掉进了“ 虎口”。
从2017年 4 月份开始,主某的家庭“连遭不测”,先是母亲生病住院,尔后店铺资金周转不灵,再是给员工发工资、父亲打官司急需用钱。韩某一次又一次借钱给主某,自己的积蓄不够了,就向亲朋好友以及网络借款平台借钱来帮助主某。
“单纯”的韩某还以为自己与“富二代”男友共患难,虽然现在生活比较拮据,但苦只是一时的,好日子在后头。可是事情并没有朝着韩某预想的方向发展。从2018年 2 月份开始,主某对韩某越来越冷淡,刚开始只是回应慢些,后来干脆消息不回、电话不接。到2018年 8月,韩某已借给主某近 56万元,自己跟亲朋好友以及网络借款平台借的钱眼看也还不上了,韩某开始慌了,手足无措之下,便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家人。
韩某的家人敏锐地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便立刻报了警,主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9月份被逮捕。经查,主某是临沂本地人,高中文化,毕业后因为好吃懒做一直没有正经工作,家庭情况一般,从韩某那里骗的钱基本上都用来偿还自己的网络贷款和吃喝玩乐了。
面对板上钉钉的事实,韩某才清醒过来,而后面知道的事情更是让韩某傻了眼。
原来,2018年 2月,主某又通过“探探”认识了在北京上学的闫某,骗闫某称自己是“富二代”,父亲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开公司,搞金融做生意,自己常住北京一高档小区。从见面确定恋爱关系到被抓获期间,主某多次到北京找闫某,还带其到成都旅行,送过戒指和项链,所有花费均出自从韩某处诈骗来的钱款。
临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主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主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六万元,并责令其退赔韩某经济损失559170元。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络交友软件的盛行,借助互联网平台实施的犯罪数量越来越多。网络虽然有方便、快捷、灵活等多种优点,可以拓展我们的知识面和交友范围,但毕竟是一个虚拟空间,内部充斥着大量信息,在运用网络、接收信息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其中的真实和虚假,理智分析,理性上网,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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