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7年04月21日 17:09  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案一审宣判】420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案,对被告人龚清概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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