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

2020年01月21日 19:54  山东法制报

家底更实 结构更优 质量更高 后劲更大 信心更足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

本报济南121日讯  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情况。这次经济普查对2018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统一修订,山东经济家底更实、结构更优,高质量发展后劲更大、信心更足。

通过第四次经济普查,山东全面摸清了省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发展状况。从单位情况看,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0.1万个,产业活动单位200.6万个,个体经营户585.7万个。从从业人员看,全省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10.0万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93.3万人,占比为53.1%,比2013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从经营状况看,全省二、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6803.3亿元,其中第三产业资产占比为71.2%,比2013年末提高6.0个百分点。从新兴产业看,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420个,占比为17.7%

按照核算制度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区统计局依据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共同修订了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正式反馈,山东2018GDP数据修订为6664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9821亿元,总量下调12.8%,修订后经济总量仍居全国第3位。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由6.5:44.0:49.5修订为7.4:41.3:51.3,第三产业占比提高1.8个百分点。

影响数据修订结果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严格规范标准,统计数据更为科学、质量更高。这次经济普查,严格按照在地普查原则,剔除历史上不合理、不规范因素,有效解决了一些企业集团、总部经济等打捆上报、重复计算的历史问题。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决做实统计数据。山东坚持“假的一个不要,真的一个不少”,经过普查,全省源头数据更加真实、更加可靠。在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四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中,山东是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较低的省份之一。

三是努力化解多年来累积的统计调查误差。由于调查对象复杂,部分地区存在政绩观偏差,造成统计源头数据存在一定误差,多年累积误差的叠加,形成了一定的历史包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GDP数据进行了相应修订。

普查结果反映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正呈现趋势性、关键性变化:

一是发展理念在转变。不再走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老路,不再以破坏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所谓高速发展,不再沿用粗放发展的模式。

二是发展质量在提升。201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5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24.5%,比2016年提高3.8个百分点。

三是发展后劲在增强。2018年末,开展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占比达到22.0%,发明专利比重超过五成;创新型省份建设展开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

四是发展活力在释放。2018年末,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比2013年末增加97.5万个,增长118.1%,增幅高于全国17.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616家,总量达到8916家,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国”字号战略平台叠加落地,集聚效应明显增强。五是发展环境在优化。

近年来,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实行100%容缺受理,106项许可证事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向纵深推进,山东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质量效益逐步由粗放向集约、由传统向新兴、由低质向高效蜕变,正在高质量发展上奋力趟出一条新路子。本报记者 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