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6日 20:22 中新社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6日电 (王永乐)再有一周,就到春节了!年终奖拿到了吗?年终奖要不要扣税?中途跳槽了,还有没有年终奖?事关“钱”途,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为了激励员工,很多公司在年底都会以各种形式发放年终奖。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十三薪”或称“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
年终奖必须发吗?
辛苦一年,拿到一笔丰厚的年终奖自然是件令人期待的事。那年终奖必须发吗?答案是:不一定。
中新经纬资料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
根据国家统计局出台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六个部分组成。因此,年终奖广义上仍属于工资性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年终奖等各类奖金是否发放、发放的条件及发放标准。
但是当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有“十三薪”或年终奖数额及计算方式的,年终奖实际上就属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的劳动报酬,因此不能以实物抵发。
如何计税?
2019年1月1日,我国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将根据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和各项扣除,来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按目前规定,纳税人年终奖计税方式可二选一。一是按照新个税规定,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二是单独计算,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通知》),明确了年终奖等优惠政策仍将继续执行3年。
《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国家税务局网站截图
哪种计税更划算?
既然有两种计税算法,哪种能让纳税人享受更多减税红利呢?
举例来看。比如赵先生年收入为6万元,其中年终奖为1万元(月均833元)。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按照算法一,赵先生月收入等于每月减除费用即5000元,则赵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既年终奖无需纳税。而按照算法二,单独计算对应税率为3%,年终奖需纳税300元。
再比如,钱先生年收入36万元,其中年终奖为5万元(月均4167元)。同样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按照算法一,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月均2.5万元),年终奖需按20%的税率纳税。而按照算法二,单独计算对应税率为10%。
2019年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开展在线访谈时表示,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
叶霖儿解释称,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优势是单独计税,不与当期综合所得合并算税,从而“分拆”收入降低税率。但对于全年综合所得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税负增加。
另外,但值得关注的是,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中新经纬抖音视频截图
如,当年终奖为36000元(月均3000元)时,适用税率为3%,到手数额为34920元。如果多发1元即36001元,则适用税率为10%,到手数额为32610.9元。当年终奖为38567元时,到手数额为34920.3元与36000元持平。
与此同理,当缴税税率从10%跳至20%时,16.05万元的年终奖到手数额与14.4万元年终奖相同。
中途跳槽年终奖还有吗
没干满一年就辞职,还能领到今年的年终奖吗?这是困扰很多职场人的问题,还引发了不少劳动者争议纠纷。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曾向中新经纬客户端指出,离职以后劳动者能不能拿到年终奖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的发放规定。“如果是按照全年的绩效来发的,劳动者离职的时候还没完成全年绩效,那么就不能要求支付年终奖;有些单位的年终奖是约定到年底就有13薪等奖金,并不和绩效挂钩,那么即便劳动者在年底前离职,用人单位也应按照员工这一年度的工作的时间占全年度的比例发放年终奖。”
赵占领进一步指出,除了看绩效考核制度如何规定外,还应注意员工是否对相关制度知情并同意签收。“用人单位必须事先通过合法方式制定相关规定,并且让员工以签字或者会议通知等方式让员工充分知悉规定内容。”
今年1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通报几起与年终奖相关劳动纠纷案件。法官建议,为了避免纠纷,劳动者在入职时,应该将工资(包括年终奖)标准、发放情况等事宜写入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涉及薪酬问题的录音录像等,出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用人单位除了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确定相关工资待遇外,还要多方衡量,注明公平与合理,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明确年终奖等奖金的发放范围、条件、标准、时间及方式等,并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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