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利好!1月1日,山东省政府发布第一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根据部署,2021年起,山东将在扩大内需、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6个方面实施46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新政策。包括,设立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安排1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0亿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等,可谓“真金白银”。
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了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等重磅政策措施,经济发展逆势上扬,经济质量稳步提升。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陆续推出若干批次具体政策措施。此次,省政府又发布了《2021年起实施的新政策清单》《2020年年底到期需继续实施的政策清单》《2020年年底到期不再延续的政策清单》。
梳理发现,我省2021年起实施的第一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涉及扩大内需、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外贸外资、金融支持、民生保障等6个方面,共计46项。包括:设立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民间投资、“四新”投资总量及增幅进行考核,给予排名前5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全省发放不少于1亿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第一季度省级安排1000万元;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对重点文旅项目择优给予股权投资或贷款贴息支持;2021年安排10亿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每个“十强”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竞争性确定10个工业强县,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给予每个县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县域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5分;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各设区市(不含青岛市)改造老旧小区57.8万户,2021年较2020年增加10.3万户。
2020年12月底,我省前期落实“六保”“六稳”部分政策已经到期。综合考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2项政策到期后仍继续实施。其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9项政策到期接续,涉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3项政策到期后提高标准继续实施。在2020年12月底到期的政策中,因任务目标已经完成、拟制定替代性政策、执行国家政策到期等,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财政政策措施等26项政策不再延续。
按照部署,我省将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情况,纳入省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将持续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