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山东启动海洋伏季休渔工作

2023年04月27日 23:52  山东法制报


4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情况。会上记者获悉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将从5月1日正式开始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作业类型为单一钓具外的其他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政策更优化,将进一步增加渔民捕捞收入。

连续两年伏季休渔社会调查满意度达96%以上

全省渔业管理和生产秩序稳中向好。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波在会上介绍特别是采取“史上最严”措施,坚决打赢伏季休渔管理攻坚战,近海渔业资源恢复态势明显,连续两年伏季休渔社会调查满意度达96%以上,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得到夯实。

渔船管控态势不断巩固。2021—2022年省组织开展了海洋涉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查处涉渔“三无”船舶1876艘,组织了2次全省集中拆解活动,拆解了一批大功率“三无”渔船,有效遏制了涉渔违法事件发生。

渔业安全保障持续加力。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渔业安全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去年产地水产品国家级抽检合格率95.3%,省级抽检合格率达99%,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2022年,全省有6个渔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为全国数量最多。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国渔政亮剑2022”十大典型案例,山东3个入选。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获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集体。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呈现四大新特点

今年山东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山东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政策更优化,特别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鱿鱼作业区域有所扩大、时间有所延长、船数有所增加,将进一步增加渔民捕捞收入。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3”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全省伏季休渔的任务更加明确。

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做到了船籍港“休”、网格化“管”、全方位“查”、智慧化“控”。 

今年以来,山东牵头举办了鲁苏沪浙闽粤桂琼八省市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签订仪式,省际间协作更紧密;召开了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形成了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多次与公安、海警、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凝聚了共同抓好今年伏季休渔管理的合力。

时间特殊事项船籍港管理禁用渔具……休渔期间四方面安排

关于今年伏季休渔的时间安排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作业类型为单一钓具外的其他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是指长度12米以下,从事张网作业的,俗称坛子网从事这种作业的渔船都是近海作业的生计渔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关于休渔期间的特殊事项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我省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管理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制定(我们将适时制定下发相关工作方案,也请广大渔民朋友及时关注)。钓具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休闲海钓船参照钓具渔船管理。在确权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合法在册渔船采捕养殖贝类、单环刺螠(俗称海肠)等养殖水产品以及运输养殖活鱼等渔业资源的,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等渔业资源。伏季休渔期间,实施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科研教学、浒苔打捞等事项,需租用渔船的,应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涉及捕捞作业的,由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发放《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关于休渔渔船在船籍港管理的有关事宜。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本省籍渔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须经省农业农村厅确认;在省内休渔的,统一安排在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在省外休渔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协商当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外省籍渔船申请在山东休渔的,由该省份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商安排。休渔渔船一经确定停靠渔港,休渔期间原则上不再变动。

关于船位监测设备和禁用渔具等的管理。所有装有船位监测终端设备的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应全程开启设备,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严禁为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转载、代冻、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