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要求中小学1周1节劳动课 学校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师

2023年04月11日 16:05  海报新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要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设置劳动教育相关专业。

  各中小学要保证一周一节劳动课 

  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科学制定方案。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劳动教育的组织方式、条件场所、师资保障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劳动教育。中小学校要逐校制定劳动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1个劳动周,围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设置劳动教育项目和劳动周活动,明确学生每天课外和校外劳动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丰富劳动教育内容。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各地各校可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自主确定劳动项目,形成校本化劳动清单,推动学生“做中学”“学中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尽量覆盖课程方案确定的10大任务群,普通高中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以集体劳动为主策划实施劳动周,一般为5天左右。

  鼓励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拓展劳动实践场所。山东省制定出台中小学劳动实践教室配备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劳动实践教室。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空间、条件,开辟劳动实践场地,广泛设立校内值勤值日、卫生清扫、整理收纳、绿化美化、帮厨帮餐等岗位,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实习场所和设施设备,为普通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所需要的服务。

  山东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可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一并实施。“十四五”期间,全省认定公布省级中小学生具有劳动教育功能的研学实践基地200个,遴选公布一批劳动教育类示范基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分类公布一批中小学学工、学农、服务性劳动教育基地,注重遴选能够满足劳动周需求的基地,确保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

  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作为评优评先及高中毕业依据 

  各地要配足劳动教育师资。各地要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科学、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资源,培育一批“一专多能”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各地在教师招聘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动教育教师岗位,逐步加大劳动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力度。另外,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设置劳动教育相关专业。

  各中小学要完善劳动素养评价机制。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劳动素养评价结果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普通高中的毕业依据。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