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 23:22 山东法制报
8月20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召开的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放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金融放贷领域内再集中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整治一批行业区域,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据悉,本次打击重点包括:一非法放贷违法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行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暴力催债为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校园贷”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发放高息贷款的“裸贷”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因非法放贷诱发的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非法放贷而衍生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侵占、抢劫、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殴打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虚假诉讼、强行扣押他人财物、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暴力”“软暴力”非法讨债、索债行为。以及非法放贷过程中产生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洗钱、高利转贷、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等违法犯罪行为。
泰安市公安机关将以合成作战中心为依托,坚持全警、全力,积极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加强对重点案件线索的侦查攻坚力度,着力侦办一批重点案件。进一步用足用活公开通缉、局长盯案等措施手段,期间将公开通缉一批在逃涉案人员、公布一批局长盯办案件。同时,坚持“扫黑打伞”同步推进。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有奖举报激励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记者 高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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