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培训规定着重强调,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最突出的位置,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公共服务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培训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的内容和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正常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在岗培训;岗位类型发生变化或者岗位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参加转岗培训;参加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动等特定任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参加专项培训。
培训规定提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授课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同时,对培训经费使用、培训机构管理、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培训登记管理、组织调训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培训规定还强调,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对开展培训情况进行监督。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和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注重培训实效,不得层层委托,不得走过场。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者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微播报】
、最高法出台意见 涉“校园贷”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2020-01-03 07:46:13来源: 经济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1月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记者带你了解相关权益保护措施——
坚决纠正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
首先,意见明确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其次,规定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对体量较大的不动产,如果其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应对相应价值部分进行查封,等等。
严禁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意见规定,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权额为限计算出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在计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另外,对于股票已经被质押,并且本案申请执行人并非质权人的,最高法确立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以防范和解决质押股票超标的冻结问题。
规定几类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情形
意见规定各地法院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1个月至3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就不再采取惩戒措施;未履行的,再采取。最高法还规定了几类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形。比如,对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其本人或近亲属罹患重大疾病等一些情形,需紧急赶赴外地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人民法院应当暂时解除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措施。
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其中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法眼财经】
多部门将联合出台政策举措 健康养老保险迎春风
2020-01-03 09:47:26来源: 上海证券报
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及医疗压力的重任。
1月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多项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举措被提出,涉及产品端、投资端及监管制度体系。包括:扩大产品供给,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完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政策,大力发展教育、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等。
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获政策支持被上升到如此全面的高度,长期关注商业保险的业内专家的感受是:在政策的扶持下,在消费升级、人口老龄化、疾病年轻化的趋势下,商业健康险及养老险势必将迎来变革性的发展机遇,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业绩的新增长点。
增加“一老一幼”险种供给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压力骤然增大,依托商业保险为政府分担养老医疗压力、补齐社会保险短板的呼声此起彼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两年来,支持商业保险的制度接连出台。
黄洪昨日在介绍《意见》的起草背景时也谈到这一点。他说,近年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在引导行业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仍存在优质产品服务供给不足、政策制度不健全、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商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仍不充分、覆盖面较窄。
他举例称,目前,保险业销售的商业健康险,包括疾病险、医疗险、医疗意外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这五大类,共有5000多种产品,2019年前10个月,健康险保费收入达到6141亿元,同比增长30.7%,但仍然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完善商业健康险、养老险的产品和服务,扩大产品供给,研发专属保险产品,是《意见》提出的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首个政策举措。
具体包括: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险,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险政策,研发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积极开发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专属商业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等。
黄洪把它形象地归纳为“一老一幼”市场,并称“这是巨大的市场,保险业不应忽视”。他透露称,下一步,银保监会要在“一老一幼”方面,增加老年人保险和幼儿保险的产品供给,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制,用监管这个指挥棒来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重视发展这两大市场。 据了解,银保监会还将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关于丰富保险产品供给 鼓励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拓宽资金运用范围
对于政府力挺商业健康险、养老险发展,保险业人士为之振奋。除在产品端扩大供给外,拓宽资金运用范围也是一大政策看点。
首先,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黄洪表示,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
其次,他还透露,《意见》将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同,保险业是唯一同时具备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等多重核心功能的,保险资金的内在属性也决定了它“规模大、久期长、来源稳定”的特点。这样的特质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民生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将大有可为。
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
在产品端、投资端进一步放开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也将同步跟上。从黄洪昨日表述来看,由于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确保资金安全是第一位的。他坦言,无论是从负债端到资产端,要形成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例,它具备长期锁定、保证收益、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互助共济)四个特点,它能提供养老金长期终身领取。与普通寿险保险产品相比较,它的业务存续期更长。因此,它对于资金应用安全性的要求更高,更加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如何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绝对安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是个巨大的挑战,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他指出,首先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设计,同时要加强保险资产有效监管。
他强调,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实行资质管理。原则上遵循“你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的原则,如有保险公司不具备某个项目的投资能力,监管就不会批准它在这个业务范围的资金运用。目的是要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要让保险公司更审慎地进行资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