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新特点: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加

2019年05月31日 20:01  本报记者 高群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3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六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以及全省少年审判专业化机制建设的具体做法。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未成年犯罪人数大幅下降,在校学生犯罪比例继续走低,但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先在网上取得未成年人信任,后在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明显增加。

  “自2008年以来,我省未成年犯罪人数持续走低,但2017年出现上升,人数为1671人。去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235人,比2017年下降26.1%。”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韩芳丽介绍,2018年,全省在校生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12.6%,比2017年下降0.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加。“2018年,我省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件,其中,涉网络侵害的136件,占总数的27.6%。在全部网络侵害案件中,通过QQ交友、群聊功能实施犯罪的69件,占50.7%;通过微信交友、摇一摇功能实施犯罪的49件,占36.1%。”韩芳丽介绍说。

  据悉,全省法院对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2018年,这类案件的重刑率为29.7%,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22个百分点。

  近年来,山东法院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打造了以“审判机构多元化、审判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刑化、帮教社会化、权益保护全面化”为特色的“山东少审品牌”。

  ——推进少年审判改革。推行圆桌审判模式,调整法庭席位设置,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等诉讼参与人围着圆桌而坐,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孤立感、恐惧感、紧张感和羞耻感,这一调整也被称为“席位革命”。

  ——建设特色保障队伍。去年,省法院联合山东心理学会,聘请10位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心理专家建立了心理专家库,德州中院建立了“特聘社会调查员队伍”,济南历城法院建立了“司法社工队伍”。这些特色制度和专业人员不仅在案件审判中对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起到了全面的保护和支持,而且对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专业律师队伍。今年,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建立了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全省律师队伍中遴选了首批50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奉献心和责任心、专业水平高的律师,为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韩芳丽表示,下一步,山东法院将深化法治教育的力度和广度,重点针对校园欺凌、网络性侵、留守儿童犯罪及被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工作;针对2012年刑诉法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特别是对前科封存制度实践进行调研,全面总结圆桌审判改革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适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