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额,违者最高罚5000元!《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今起施行

2022年07月29日 00:25  山东法制报


7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19条,从今天起施行

重点规范食品浪费明显领域

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额、诱导超量点餐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规定》结合山东实际,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教育机构、餐饮外卖平台、食品经营者等的行为进行规范,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按需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不同规格的选择;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卫生的打包服务,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返现、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奖励。对于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参考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分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

明确规定婚丧嫁娶、商务活动、朋友和家庭聚会等需要集体用餐的,应当抵制铺张浪费陋习;要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食品浪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单位食堂实施就餐动态管理,实现按需制作。明确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以安排简餐或者份餐。规定教育机构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民族、年龄等情况,科学营养配餐,丰富餐品选择,按需供餐。

反食品浪费工作涉及人员广、部门多,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对食品浪费情况的监测、调查、统计、分析和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反食品浪费检查

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以上禁止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增强社会共治

构建全链条的反食品浪费机制

规定坚持刚性立法、柔性切入,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绿色、节俭的消费理念。以推动转变消费观念为切入点,将移风易俗融入制度设计,坚持宣传引导与规范管理并重,运用法治力量引领形成正确价值观,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尚。规定明确,将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定为全省反食品浪费宣传周

构建全链条的反食品浪费机制也是《规定》的一大制度创新一是引导个人外出用餐合理点餐、适量取餐,鼓励打包剩餐,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二是规定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全链条节约减损工作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食品综合利用率,降低损失损耗;三是要求食品、餐饮等行业商会、协会加强自律,引导会员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规、决定;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5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 记者 郭延冉 屈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