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山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左右

2022年01月21日 02:07 

1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相关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将前三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提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3年达到66%以上《规划》提出2025年,山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各市和60%的县(市、区)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成50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村居)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智慧社区(村居)全覆盖。

2035年基本实现智慧社区(村居)全覆盖

《规划》总体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围绕深入推进“四化”分别展开,提出了规划任务和重点举措;第三板块为规划实施保障。

关于规划原则与目标。尊重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律,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突出以人为本、产城融合、文化传承、城乡互促,到2025年,山东新型城镇化初步实现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到2035年,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关于智慧城镇化。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贯穿城镇化全过程,健全智慧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智慧城市群。2025年实现城镇智慧校园全覆盖2035年基本实现智慧社区(村居)全覆盖。关于绿色城镇化。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城乡发展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创新城市绿色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安全、韧性、人文的现代宜居城乡。关于均衡城镇化。统筹区域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空间、社会、资金等领域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3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下降到1.8左右。关于双向城镇化。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增长极引导城乡人口、资金、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围绕《规划》落实落地,山东将重点做好分解规划任务加强宣传培训抓好试点示范三方面工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好本地新型城镇化规划。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各界作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实施规划的主动性、科学性,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城镇化建设管理队伍。围绕重点任务,以现有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为主体,在城镇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模式。

2023年新培育3个镇区人口过10万的新生小城市

为落实好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规划近期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于去年底起草了《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前三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明确了施工表、路线图和主攻方向。提出智慧城镇化全面赋能、绿色城镇化加快突破、均衡城镇化扎实推进、双向城镇化步伐提速四方面具体指标目标

深入实施城镇建设智慧化行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数字治理能力2023年,初步建成数据开放共享、群众全面感知、活力充分迸发的智慧生态,融合基础设施更加健全,数字惠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市和90%的县(市)建成三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

深入实施城镇建设绿色化行动。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全链条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健全城市运行安全评估机制,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到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纳入城乡发展布局,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转型,5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清零,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更加高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深入实施城乡发展均衡化行动。提升核心城市和节点城市功能,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设人文魅力城市。到202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25,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更趋成熟,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

深入实施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行动。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到2023年,人口自由流动、合理分布,要素双向流动、高效畅通,财政、金融、土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培育3个镇区人口过10万的新生小城市,集体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5%。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