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93.9万人 20条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2020年10月22日 00:19  山东法制报

 

    10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前三季度就业形势和《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下文简称《二十条措施》)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1—9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3.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93.9%,快于时序进度18.9个百分点;新通过的《二十条措施》指出将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78亿元、失业金25.3亿元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78亿元,惠及3.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6.02亿元,超2019年全年,扶持个人借款人10.36万人、企业借款人1500余户。

拓宽线上线下渠道,发放失业金25.3亿元,发放失业补助金4.5亿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出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细则,支持各地开发消杀防疫、保洁环卫、卡点值守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43亿元、社会保险补贴6.82亿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59.5万人。

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0元,同比增长3.2%

    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0元,同比增长3.2%,比上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76元,同比增长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80元,增长4.2%。从收入来源看,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2.2%,经营净收入增长1.2%,财产净收入增长6.3%,转移净收入增长8.6%。

就业形态规模扩大  支持微商等多样化自主就业

   二十条措施》已于10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推进就业“有岗位”。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联体平台,打造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小店集聚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新出台《措施》指出合伙创业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二十条措施》还将推进创业“有扶持”。允许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以及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向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合伙创业,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记者 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