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等15部门明确家事审判改革职责分工

2017年07月21日 18:08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20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近日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了15个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分工。

  意见提出,为加强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决定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负责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探索家事审判程序改革。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探索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惩处各类侵害家庭成员的犯罪,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对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书面告知被监护人及其近亲属或者书面建议民政部门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境而失学。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受到家庭监护侵害的情况应强制报告。

  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报案后,及时出警,并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民政部将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实施,推动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依法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

  司法部将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

  意见还明确了中央综治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和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责任和分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组织基础,对突破改革瓶颈,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改革将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