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务工者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放弃索要工资的特点来坑钱
个别企业用工玩套路:招聘后三个月内便辞退
律师提醒,劳动者平时应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一餐饮公司招聘厨师、服务员后,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无工资发放记录,3个月内就将他们辞退,利用这些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怕维权时间长、程序多,容易放弃索要工资的特点来坑钱。“虽然我们跟公司打官司胜诉已经一年多,但至今还没拿到钱。”今日,农民工王洪艳告诉记者,他们仍在等待公司付钱。
老家在黑龙江农村的王洪艳2021年8月到北京顺义一家餐饮公司做厨师,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干了3个月后,经理突然以王洪艳做菜的口味太咸、经常遭到客户的投诉为由要求他离职。
王洪艳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只要求公司结清工资,但是公司拒绝支付。
公司的做法让服务员华晓香也开始忧心忡忡。入职两个月以来,公司从未与她签过合同,也没支付过工资。每次她要工资时,公司都说没有钱,工资要缓发。但实际上,餐厅每天的流水都很可观,并没有到亏损的程度。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两名服务员,他们反映,公司之前有过先例,招聘服务员后一两个月就将其辞退了。这些人大部分来自农村,缺乏法律知识,又怕维权时间长、程序多,最后只好放弃索要工资。
王洪艳、华晓香等人思前想后,忍不下这口气,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来到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寻求帮助。
正在值班的陈菁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发现,几位劳动者都没有留存相关证据,且公司的用工流程不够完善、缺乏纸质文件,所以在确认他们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有困难。
陈律师又仔细梳理了他们与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幸运的是其中一名劳动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给其转账工资的记录,而且其余劳动者均有与法定代表人的聊天记录。陈律师认为,这些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据此,陈律师为王洪艳等4人代书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判决公司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97217.48元。
顺义区总工会向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上报了此案,并获得批准其为法律援助案件。经过一裁两审,二审法院判定公司败诉,公司应支付4名劳动者工资、赔偿金等共计44663.57元。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金晓莲律师提醒,在很多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案件中都会出现劳动者举证不能的情况,遇到故意挖坑的企业,劳动者平时应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正规途径积极维权。(记者 赖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