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濒危蝴蝶标本千余只 价值150万余元

2017年01月18日 15:52  人民法院报

  116日,全国特大宗走私濒危蝴蝶标本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三名涉案的被告人魏某、徐某、朱某出庭受审,被控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据了解,这是我国签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来海关系统查获的特大宗走私濒危蝴蝶标本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魏某、徐某因共同爱好蝴蝶互相结识进而往来密切。20155月,二人经商议,以徐某的名义在济南注册成立山东蝶艺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蝴蝶标本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由魏某负责采购原蝶,徐某负责加工和销售。被告人朱某因同样爱好与徐某结识,并在2015年暑假期间应徐某邀请来该公司打工,后因其英语水平较高,魏某便要求其协助通过互联网与国外卖家联系购买蝴蝶标本。

  因在国内购买的蝴蝶品种利润不高,魏某、徐某、朱某在明知吕宋凤蝶、翠叶红颈翼凤蝶、绿鸟翼凤蝶等蝴蝶品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项下保护物种的情况下,于201510月至20161月间,通过互联网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购买上述蝴蝶标本总计9个邮包,冒用裙子、艺术品等名义通过中国邮政公司等渠道邮寄走私进口。共进口保护物种吕宋凤蝶20只、翠叶红颈翼凤蝶1089只、裳凤蝶12只、黄点鸟翼凤蝶74只、珂裳凤蝶6只、黄绿鸟凤蝶4只、石冢鸟凤蝶15只、绿鸟翼凤蝶44只。经鉴定,以上物品涉案总价值150万余元。201623日,魏某、徐某、朱某被济南海关缉私局抓获归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