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2日 10:16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播报# 【陈凯歌起诉“新浪微博”等三家平台侵犯名誉权】导演陈凯歌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分别将平台运营商北京甲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乙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三案。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