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增强审议监督实效

2020年07月20日 15:08 

“县审计局:费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费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审议意见,请按规定报告处理情况”。近日,费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上文就是督办过程中的交办环节。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载体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审议意见的质量和办理效果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成效。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费县人大常委会严把起草、督办、测评三个关口,强化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抓质量,严把起草关

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不仅是评价“一府一委两院”前一个时期工作的结论,更是监督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依据,这就对审议意见的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一是提高科学性。费县人大在常委会召开前提前将会议材料发放至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足够的时间开展会前调研,研究酝酿意见建议。实行书面审议与审议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委会召开时发放审议意见卡,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意见建议写好后收回,有效地提升了审议意见的质量。二是提升针对性。费县人大按照直指问题、审在关键处、议在点子上的标准,力求审议意见客观准确、观点鲜明、要求明确。清单式列出问题事项,针对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使“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有的放矢、常委会跟踪监督能够量化细化。三是增强可操作性。费县人大要求审议意见要符合全县经济社会现状,不能超越实际和脱离现实,要突出重点,不泛议浅议、不空话套话, 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提供建设性意见,精准助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整体提升。

抓落实,严把督办关

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活动的延伸,也是提高审议实效的保障。一是明确督办责任。明确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加强与审议意见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并针对督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议。二是抓好跟踪督办。在审议意见交办后,及时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根据审议意见内容,制定办理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同时,强化跟踪督办,采取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承办部门及办理现场,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抓实效,严把测评关。

为检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认可程度,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责成“一府一委两院”重新办理并再次报告办理结果。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不高,敷衍塞责的,及时启用询问等刚性监督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将常委会会议听取的报告、审议意见和“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让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促进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