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济南公共场所习惯了“不讲究”的糙人注意了哈,弄不好就会丢人丢钱丢面子!济南拟立法重点整治处罚14类不文明行为,随意丢弃、损坏共享单车也“与时俱进”列入其中。
文明创建,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生工程。22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用立法来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整治市民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鼓励单位优先录用文明人
城市文明,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在此次立法时,济南也注重鼓励市民的文明行为,鼓励和支持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保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并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人体器官、人体组织。对表现突出的献血者和捐献者,依法给予表彰奖励。献血者和捐献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人体器官、人体组织移植等方面,依法获得优先、优惠待遇。
鼓励有关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十四类行为将严加处罚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济南将重点治理十四类不文明行为。包括: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隔离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开车加塞、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从行驶车辆向外抛物; 干扰驾驶员行车安全;随意丢弃、故意损坏共享单车;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随意遗弃犬只;侵占、破坏山体;向泉池、泉渠乱倒污水污物;禁烟区吸烟。
执法人员在查处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时,有权要求行为人提供姓名、住址、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行为人拒不配合的,执法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查验。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相应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以适当形式予以曝光。
受罚信息录入信用系统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可以采取现场拍照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对举报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果出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可以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随意丢弃、故意损坏共享单车的,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
因违法养犬行为,在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部门没收犬只,违法行为人在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在禁烟区吸烟的,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到了吧!如果你不改掉那些不拘小节的“臭毛病”,已经不是批评批评的问题了,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弄不好丢人丢钱不说,还将记录到信用档案,“黑点”也许会跟你一辈子。
“臭毛病”该改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