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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4年4月22日法院公告

2024年04月24日24 15:24 

冯尚台:本院受理原告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与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商品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送达不能,且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留置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