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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3年11月30日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30日30 11:57 

申请执行人阎景岗与被执行人戴建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戴建兵名下车牌号为浙 B1J7T6号的汽车一辆。因上述被执行人住所不详或住所变更,无法直接或用法律规定的方式向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上述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一、《临评价字(2023)第 2581号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项目为登记在戴建兵名下的浙 B1J7T6号汽车一辆的价值,评估价值为 215000元。如对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鉴定结论后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鉴定,异议书或申请书应附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二、(2019)鲁 1302执603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戴建兵名下车牌号为浙B1J7T6号的汽车一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