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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3年11月30日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30日30 11:56 

 

 

付海潮:本院受理原告闵光阳与被告付海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202民初93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付海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闵光阳偿还借款本金 9400元。案件受理费 50元、公告费 600元,由付海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