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4日 01:26 山东法制报
9月21日上午,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这四部地方性法规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全国首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6章67条。该条例是社会法领域的一件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是实行倾斜保护的民生立法,对于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保障残疾人享受综合性的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在残疾预防方面,条例建立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制度。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强化对老年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障碍等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明确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任务;并对儿童、老年人意外伤害致残防控专门提出要求。
在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方面,条例强化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动康复与教育融合发展。规定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范围内享受的康复服务,所需费用由财政支付;规定残疾人康复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从事特殊教育,也可以依托本地特殊教育学校在康复机构内设立学前班、特殊教育班,并纳入学籍管理;明确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接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
平衡保护与利用,让齐长城文化“活”起来
《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山东成为全国第5个开展长城保护立法的省份。条例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科学协调齐长城保护与沿线区域生产、建设活动之间的关系,为有效保护齐长城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针对齐长城线长面广,跨多个行政区域,位于行政区划边界的点段较多的情况,条例规定齐长城位于县(市、区)行政区域边界的,毗邻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共同做好齐长城保护工作。同时,规定保护机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由省政府确定,提出各级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文物管理所等具有文物保护职能的单位,以及参观游览区、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机构,可以确定为齐长城保护机构,并对保护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这是在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实现的重要创新。
条例平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以用促保,对利用方式进行了探索创新。一方面对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将建设参观游览区作为齐长城利用的重要方式,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对齐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的条件及参观游览区的基础设施要求、管理机构责任及禁止性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明确“三化”原则,依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共5章53条,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并作了细化: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较大的区域和单位,应当制定存量消减计划、分阶段改进和消纳计划;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罚则。例如,在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为方面,规定接受省外转入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对运抵的固体废物进行核实,规定接受省外转入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具备主体资格和实际贮存、利用、处置能力,并明确了有关禁止性行为。
加强源头管理,杜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共6章44条,从源头管理、通行治理和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山东是公路大省,也是公路货运大省。2021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28.8万公里,居全国第四位;年公路货运量29.1亿吨,居全国第一位。车辆源头和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管理是山东治超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此,条例作出相关规定。对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从车辆生产、销售、登记、审验、改装、维修、检测、报废回收等环节,规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规定了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对货运车辆拼装、非法改装进行联动处理,着力解决车辆生产企业按照客户要求“量身定做”货运车辆,造成“大吨小标”的非法改装、拼装问题。针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制度落实难、监管不明晰的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
利益驱动、无序竞争是导致超限超载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合理确定运输价格、避免恶性竞争是治理超限超载的关键之策。条例注重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和车辆驾驶人合法权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促进货物运输价格合理形成、运力合理利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求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免费提供必要便民服务,体现立法“温度”。 记者 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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