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7日 00:44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求是》杂志编辑部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100多年来一直为人民利益而奋斗”;
“经过长期艰苦奋斗,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2022年5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结合中国历史和文化,深入阐述了事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表明了中国致力于全方位维护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立场。
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22年2月25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我国人权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成就,对新征程上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调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关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宝贵经验。强调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关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重点抓好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图为2020年拍摄的脱贫群众的笑脸合集(拼版照片)。 新华社发
习近平总书记这篇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科学阐明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基本理念与内涵,为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回顾总结中国古代思想家和西方启蒙思想家关于人权的思想观点,深刻阐明:“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人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放眼全局、胸怀天下,全面总结人权理论和实践探索经验,结合中国历史和现实,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立意深远、占据真理和道义制高点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指引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
——“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发展人权事业,不是以西方所提的那个标准为圭臬。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会再来”,“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也能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从出生仅30多个小时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这是中华文明人命关天的道德观念的最好体现!这也是中国人民敬仰生命的人文精神的最好印证!”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人权事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和进步。图为2021年拍摄的新疆各族群众的笑脸合集(拼版照片)。 新华社发
——“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的事业”,“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正确理念指引”。
新时代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伴随着声声汽笛,一辆辆载满货物的中欧班列从新疆阿拉山口铁路口岸驶离站台,驶往中亚和欧洲国家。2022年前4个月,经新疆霍尔果斯和阿拉山口两个口岸进出境的中欧(中亚)班列数量已超过4000列,比上年同期增长4.8%。
近年来,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扩大,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今天的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新疆的发展成就,正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放眼神州,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奋斗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
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系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全面小康是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的小康,是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人权的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人权基础,丰富了人权内涵,拓宽了人权视野,意味着人权的全面发展和全民共享,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篇章。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良好的民主是自由和人权的基础。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已经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在内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巨变,蓝天白云下绿色版图不断扩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党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治是人权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启了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新时代。
——“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我国坚定不移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并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2009年以来先后制定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中国连续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际人权专家都予以高度肯定。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走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是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14亿多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这本身就是对国际人权事业进步作出的巨大贡献。中国坚持将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为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近年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写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等决议,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支持。
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1991年11月,《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布。30多年来,我国又陆续发布《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等多个人权主题的白皮书。特别是2021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程、理念和成就,系统阐释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伟大实践、鲜明特点和世界意义。
在中国实现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没有现成的条条框框可以照搬,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等6个方面概括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根本保障。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人权。”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我们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脱离实际、全盘照搬别国制度模式,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必须根据各自国情和本国人民愿望来决定。”我们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
——“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权内涵是全面的、丰富的,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依法保障人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全方位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意志和不懈追求。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
在北京冬残奥会上,中国代表团运动员全项参赛、勇于超越,自强不息、团结拼搏,奏响了坚韧不屈、乐观进取的生命凯歌,不仅体现出残疾人的体育精神与实力,更体现出中国人权保障与国家发展的成绩。图为2022年3月9日,中国代表团运动员杨洪琼在残奥越野滑雪女子短距离(坐姿组)比赛中。 新华社记者 杨冠宇/摄
——“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我们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努力提高本国人权发展水平,又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这“6个坚持”,既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又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必须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坚持好、发展好。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尊重与保障中国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党带领人民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兑现了向人民和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现在,我们党带领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从5个方面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重点部署。
——“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新征程上,如何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方面要求:一是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总书记特别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弘扬正确人权观”。习近平总书记从6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三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四是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五是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六是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
——“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从3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二是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的作用,增强对联合国等多边人权机构的影响力。
2021年5月7日,在福建宁德参加“中国减贫发展与人权事业研讨会”的13个国家驻华使节走访七都镇北山村。 中新社发 池榕/摄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自身人权问题日益凸显,但是还打着所谓“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利用人权问题大肆干涉他国内政,导致一些国家战乱频发、社会长期动荡、人民流离失所。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在人权问题上,不需要对别国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更不能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搞双重标准,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提出4个方面要求:一是把握战略主动。二是着力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运用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三是最大限度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占据人权道义制高点。四是指导海外中国企业增强人权意识和自信,有效应对一些西方国家策划的人权滥诉。
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中国结合自身实际,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人民必将不断谱写中国人权事业新篇章,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化、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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