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这样建

2022年03月31日 23:47 


3月3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山东及济南市发展现状和特色优势,着眼健全适应科创金融发展的服务手段、模式、产品和工具等,着力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等6个方面31项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

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专业化科创金融机构,积极引入聚集科创金融资源,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等5方面措施,重点要在争取设立科创金融专营银行,探索建立试验区科创金融特色机构评价标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构建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针对处于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实施意见》提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服务创新+科创担保增信+知识产权和科技保险服务+上市发债融资”等8条工作措施,旨在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

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科技与金融加速融合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提高金融服务“含金量”,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因此,结合济南实际,《实施意见》在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若干创新举措。

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和平台建设。为加速要素流转交易,《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创建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推进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打造“齐鲁科创板”、搭建上市服务基地等5方面。

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开放。这既是《总体方案》的明确要求,也是发展科创金融的重要路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交流,积极引入境外资本,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拓展对日韩金融合作,加强资源配置流动,提升科技创新型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性。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施意见》提到,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重点强化平台支持,推动济南市社会信用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区块链平台建设;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推进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等;在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方面,要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九个强化”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为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实施意见》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机制和措施保障,即“九个强化”。

强化组织领导。在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专项小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

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引导。运用再贷款和再贴现科创引导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强化差异化监管。提高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监管容忍度,积极利用风险补偿资金处置不良贷款。

强化财税等政策支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强化人才支撑。支持试验区建立科创金融高端人才库,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科创平台等开展人才双向交流。

强化科技体制保障。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改进科技创新评价机制和考核体系,推动实验室体系重塑以及科研院所去行政化。

强化产业支撑。立足试验区工业基础、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促进科技、现代金融等要素集聚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高水平循环。

强化宣传引导。支持打造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科创金融论坛。积极争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总部等,在试验区设立产学研平台,开展科创金融研究,促进理论政策与实践融合融通。

强化效果评价。探索制定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标准,研究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标准和数字化管理系统。探索开展科创金融统计,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宋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