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里的互联网庭审——战“疫”有我,邹平法院在行动

2022年03月25日 23:51 

疫情防控帐篷中的互联网开庭,让一场普通的互联网庭审看起来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324日上午,邹平老建委小区门口的防疫帐篷里,邹平法院法官姜道策正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29日,被告刘某、焦某夫妻二人向原告山东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如超期不还则按照年利率1.5%自借款之日起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没有依约还款,原告向两被告催要借款未果,遂诉至邹平法院,要求判决两被告偿还借款10万,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两被告称其被骗、二人现在均无固定收入、无力还钱,多次调解未果。邹平法院于2022年3月9日立案,并定于3月24日上午开庭。双方当事人无法到法庭参与诉讼。同时承办法官根据全市防疫工作安排,自3月20日被抽调到防疫工作小组中从事防疫相关工作,为确保防疫工作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承办法官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准备进行互联网庭审,并在开庭当日携带笔记本电脑到防疫检查点,将庭审搬到防疫检查点的帐篷中,上午9时准时开庭,整个庭审有序进行。

 

帐篷外,身着志愿服的两名干警做好值守工作,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发现异常情况和人员及时按规定和程序上报。

昼夜轮流值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邹平法院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协同推进的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邹平法院将疫情防控作为目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邹平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精神和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确保疫情防控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彰显法院担当、法院力量!



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

 

39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邹平法院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工作。全体干警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在全员核酸检测、社区村庄联防联控、抗疫物资配送等各条战线,展现了邹平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党组书记、院长李新国以身作则、冲在一线,24小时坚守在包靠的西董街道办事处,在社区防控点、核酸检测点、人员隔离点、物资发放点检查指导工作,与办事处同志一起,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峰带队,组织34名干警成立1支院机关值班值守应急队伍,2支帮包镇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伍,抽调12名干警参与市疫情防控社区管理督导工作,1名第一书记在驻村参与疫情防控。居家办公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协助社区参与物资配送、核酸检测、日常执勤等志愿服务556人次。截至目前,共有100余名干警、7辆警车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

 

 

 

 

 

 

日夜坚守 迎最美春光

 

 

他们,胸怀锦绣  心有人民他们,日夜奋战  义无反顾  他们,严而又严  细而又细

日夜坚守    迎最美春光

 


 

 


 

 


 

 


 

 


 

 


 

 



第一书记战线 

 

 自疫情防控开展以来,邹平法院驻韩店镇西言礼村第一书记张松一直奋战在防疫一线,24小时吃住在村里,挨家挨户摸排情况、在检疫点值守测量体温、为居家隔离人员代购生活物资……张松通过精致而温暖、有力有序的服务,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100米,把党的温暖送到了群众手中。疫情当前,作为青年党员、驻村书记、法院干警,我一定要冲锋在前,绝不退缩!张松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防疫办案  同步推进

 

    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推进,加大网上诉讼应用推广,及时发布《关于暂停线下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的通告》,引导当事人线上办理立案、审判、执行业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利。建立网上业务指导交流钉钉工作群,将相关业务庭室干警及书记员邀请进群,培训交流,提高居家办公效率。39日以来,共计网上立案163件,网上开庭76件,执行结案182件,执行到位金额894余元。诉服平台质效得分全市第一名、执行“3+1”核心指标并列全市第一名、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全市第一名。

 

审判执行不打烊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司法为民,勇于担当,创新审判方式,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更安全的诉讼方式。

 

 

  313日上午9时,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一案,刘某在羁押期间因病被邹平市看守所送医治疗,因突发疫情原因,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检察机关、羁押机关以及被告人辩护人达成共识基础上,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开庭,现案件顺利结案。

 

 

316日,宋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疫情原因网上开庭,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双方上线后,经过双方视频通话和承办法官的努力磋商,原告对欠款数额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并网上签字确认。当时因原告未提供银行卡号而未能出具调解书。18日,原告短信告知了银行卡号,20日,承办人被抽调防疫值班,借此机会,制作了调解书,电子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报结案件。

 

 

  317日,山东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房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房某某因家庭成员住院没有按时履行调解协议,致使申请执行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被冻结银行账户后,被执行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到庭,且生活不便,遂打电话给执行干警,欲再次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在打电话征求双方意见后,采用建立微信专案群线上视频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给被执行人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顺利解决一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