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专门部署。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为新旧动能转换作出更大贡献。
全会《决定》指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非公10条”“实体经济45条”“民营经济35条”等一系列政策,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提出含金量足、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组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341个,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出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营造尊重、激励、保护、服务、关爱、培养企业家的氛围,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竞相迸发。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发挥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好用、管用、能用的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研发、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创新,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店小二”服务理念,全力推进服务企业流程再造。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厅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深入挖掘减税潜力,积极推出减免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自选动作”。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同时,大力培育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实施瞪羚(独角兽)培育、“单项冠军”奖励等财政激励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实现“爆发式”“跳跃式”增长。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省财政厅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加大对“四新”“四化”领域高成长性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实施“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过程培育民营企业,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是工商联的重大政治任务。全会《决定》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以来,省工商联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和乡村振兴行动。建立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增强企业家政策获得感。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经济法律服务,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围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议政建言,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站、法律服务团和调解中心的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益。
省工商联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同时,提高经济服务成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深化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优化经济法律服务,精准参政议政等途径,把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民营经济领域,落实到促进“两个健康”的具体实践中,促进政策落实落细,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