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奖补首入全国百强企业300万元,到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2019年07月19日 17:17  本报记者 刘卓群

  7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切实回应企业诉求。围绕企业关心的降低数据中心和基站用电成本、升级改造现有网络、促进5G发展、组织教育培训、引进大数据人才等方面的问题,拟定了具体支持政策。 

  广泛借鉴外省经验。坚持对标先进,全面吸收广东、江苏、浙江、贵州等省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在有些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有的省份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我省把奖补标准上调至300万元。有的省份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奖励100万元,我省扩大奖励范围,提出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提高奖励标准,提出可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将我省已经出台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 

  注重推动政策创新。立足我省实际,就数据资源供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建设用地、金融信贷支持、高质量引进人才、引导产业聚集等,提出一系列创新性优惠政策。例如,用电方面,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和产业带动作用,分级分档给予支持,其中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数字技术企业轻资产、高科技的特点,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 

  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说,《意见》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2年,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意见》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培育新业态5大任务,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的政策措施。 

在加大要素供给方面,针对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用电、用地等关键要素明确了支持政策。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围绕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创新引智方式提出了具体政策。在激发创新活力方面,提出了激励企业创新、建设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措施。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围绕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集聚发展明确了支持措施。在加强资金扶持方面,提出了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