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温情巧解群众“心疙瘩”

2024年03月21日 23:07 

    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对簿公堂难免会伤及和气,矛盾纠纷也往往难以得到真正的化解。如何让矛盾纠纷快速消弭于萌芽、化解在基层?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推动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化解纠纷“关口”前移。收案从2017年的近 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 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近日,最高法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主题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宋村法庭入选第一批10个典型案例。

    “女子法庭”展柔情  温情调解暖人心

    “宋村法庭从法官到法官助理到书记员均为女性,基于这一特点,我们精心打造‘女子法庭’,充分发挥女性‘柔性司法’的独特优势,在调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宋村法庭庭长颜秀松说,“本着化解矛盾、调和关系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我们主动推进庭前调解。”

    “孩子的抚养费不够,这两年大大小小的看病钱你不该出一半吗?”“抚养费我都出了,这里面就包含着孩子生病的治疗费用,再多的我不出。”……2023年7月,宋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虽已离婚,但孩子的成长仍需双方共同努力,一判了之只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后期孩子的成长。“你们虽然离婚了,但作为生父生母,仍然是孩子最亲的人……”庭审时,承办法官从为人父母的角度出发,细致耐心劝说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双方被法官的真诚、耐心所打动,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了调解。

    宋村法庭干警深知,对于传统民事纠纷,一判了之往往不能彻底化解矛盾。为此,他们在办理涉及婚姻、赡养抚养、邻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始终秉承“柔性司法、调判促和”的理念,将法、理、情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女法官的细心、爱心和耐心等特点和优势,成了这个“女子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公开秘诀”。

    府院联动齐发力  多元解纷化难题

    “事就这样解决了,街坊邻居有什么事都好商量……”日前,在宋村法庭法官和派出所民警的多次努力调解下,一起邻里纠纷顺利和解。“当时双方都在气头上,不同意调解,坚持要把对方诉至法院,案件陷入了僵局。我们就通过‘一员三长’机制工作群联系了宋村法庭,想一起妥善解决这起邻里纠纷。”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区分局宋村派出所所长于洪亮说道。为此,承办法官和民警多次走访当事人和其所在村居,了解矛盾冲突点,听取各自的诉求,积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我们充分发挥‘一员三长’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在镇党委政法委员统筹调度下,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合参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颜秀松告诉记者。

    近年来,宋村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办案为主”向“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转变,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创设“一个法庭、一个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一个农村工作片”的“121”联调联处工作法,构建起辖区镇街党委政法委员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一员三长”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对于复杂棘手矛盾纠纷,宋村法庭“走出去”协同联动部门研判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问”端就地化解。通过联调联处,2023年宋村法庭成功化解村委与村民群体性土地纠纷56件、与租户租赁合同纠纷20余件,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

    此外,宋村法庭还将诉源治理触角由“诉前调”向“立前调”延伸,探索立案登记审批前的“立前调”“一案三推”机制,对适宜以非诉方式化解的案件,通过网络向辖区矛调中心和“涉事”单位、属地推送预警,法庭干警同时介入指导,力促纠纷立前化解。

    “指导+合作”携手基层组织促调解

    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强化诉前调解与法律指导,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为依托,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是宋村法庭推动化解纠纷“关口”前移的又一重要举措。

    法庭邀请“ 昌阳大姐” 调解组织驻庭调解,对家事纠纷联动调处。同时,民政部门把好协议离婚关口,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妇联派出心理咨询师和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对危机婚姻实施挽救,有效减少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共调处案件100余件,占比42.3% 。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 一些矛盾纠纷,因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往往会成为调解过程中的“老大难”。“基层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样化,调解员的素养必须专业化,调解方式也必须多元化。”颜秀松表示。为了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适应基层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宋村法庭干警们探索总结出“446”分类指导工作法,做实指导调解职能。开展“4时4不”事前培训,即在调解员队伍更新时、新法新规颁布时、纠纷出现新形态时、疑难问题较多时等4个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坚持培训在先,确保调解员不随意调解、不吃夹生饭、不机械调解、不带着问题调解。坚持“6 性”分类指导,注重集中培训的系统性、线上指导的即时性、因案而异的针对性、参与诉讼调解的引导性、座谈交流的互补性、类案案例的参照性,把指导调处落地落实落细。

    “下一步,宋村法庭将继续扎根基层,深入群众,持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多方参与、多元共治,促使群众民生问题能反映、纠纷矛盾早化解、合法权益有保障。”颜秀松表示。本报记者  宋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