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加快完善有关配套规定
?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近日公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首部国家级行政法规。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绣春在交通运输部10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设计,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是我们后续所有工作的一个总的顶层设计。”
据介绍,《条例》在制定过程中,立足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的新期待。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依据。突出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着重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和指引的事项,为城市人民政府自主管理,履行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留出充分的空间。
王绣春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运营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宣传解读增进共识,让公交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同时,将加快完善有关配套规定。“在部层面,我们会根据《条例》相关内容,制修订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扩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地方层面我们将指导各地,特别是各个城市,结合实际及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保障《条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王绣春说
此外,继续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