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真正戴上了吗?——消防新规实施“满月”电动自行车“下楼”新观察

2021年09月02日 16:46  新华社微博

 
 

  新华社太原9月1日电 题:“安全帽”真正戴上了吗?——消防新规实施“满月”电动自行车“下楼”新观察 

  新华社记者魏飚、许雄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新规实施“满月”,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电动自行车上楼乱象有所改观,但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飞线”充电等现象依旧难禁……顽疾难以根除,究竟症结何在?

 
 
 
 
 
 

  新规成效初显 乱充乱放仍难根除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不少小区电梯内新装了电瓶车阻车系统、新建了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居民安全意识也有所提升。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违规现象依旧不少。在山西太原小店区大马北高层小区,记者看到电动车在门厅摆放,一些住户还是将电动车推回家里或楼道里充电。一位居住在这里的住户说,小区约800家住户,充电桩一共只有14个。“我们推回家自己都害怕,但楼下没法充电。”记者走访的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等近20个高层住宅小区内,普遍存在没有充电设施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

 

  太原市太航小区电动自行车在“飞线”充电。(8月10日 新华社记者魏飚摄) 

  在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某小区,记者看到,电梯新安装了电瓶车阻车系统,新建的充电桩也开始运行。小区物业经理表示,小区七八百辆电动车,车棚根本放不下,遇上极端天气,谁都不想让自己的车子风吹雨淋,居民纷纷往地下车库推,不仅影响车辆进出,也存在安全隐患。

  位于太原市的太航社区和清徐县文化馆宿舍,因为小区没有充电的地方,大量住户从窗户拉“飞线”充电。此外,多位住户告诉记者,如果小区有完善的充电设施,物业管理也能跟上,不再丢车、丢电瓶,他们肯定不会冒着电动自行车爆燃的风险回家充电。

  电动自行车“下楼”还面临哪些障碍 

  ——空间少、选址难,停车棚在“夹缝中生存”。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太原市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张香萍说,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米。但事实上,很多小区在建设规划之初没有留下充足的空地,建设或计划建设的停车棚,难以达到这个防火间距标准。

  此外,记者发现,即便是有的停车棚达到防火间距,但大量的电动车挤在车棚里停放充电,缺少灭火装置和监控设备,让居民既担心火灾,又担心丢失。

  为了挤出电动自行车存、充空间,还有小区瞄向地库,但因为没实现油电分离,同样让住户提心吊胆。“一旦电动自行车着火,再引燃停放的汽车,后果不堪设想。”太原胜利街一小区居民张鑫说。

  ——低门槛、问题多,充电设施易成安全新隐患。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相关企业现存5126家。今年1-8月新增1868家,同比增长了203.2%。

  受访业内人士表示,充电桩制造门槛低,通俗讲就是一个装置配上一排插座,因此在新规实施前后,不少企业都想分一杯羹。山西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从山西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安装的情况看,其标准参差不齐。近90%达不到国家标准IP54等级(防水防尘等级)。一位投资者表示,当前充电桩产品品牌、种类多,单桩价格从几百到两千多元不等,有的产品本身质量一般。但很多投资人考虑成本,往往选择廉价产品,这可能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太原某小区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8月9日 新华社记者魏飚摄) 

  ——拿分成、赚差价,充电桩成了物业的新生意。

  “充电桩成了物业赚钱的生意。”一位电动车充电桩投资者杨洋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对进场充电桩有盈利分成,有的三七分,有的四六分;有的物业公司赚取电费差价。“对于空地多,建设充电桩场地充足的小区,物业公司会要求建车棚的费用也由我们来出,费用每平方米就达200元以上。”杨洋说,他们不得不提高充电价格。

  记者了解到,除了利润分成,充电桩想进入小区还需要打点物业,维护关系。记者在太原某小区看到,某品牌的充电桩对面不足两米又新建设了另一品牌的充电桩。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原先的品牌是达到防水防尘等级的产品,之所以在小区新布局另一个品牌的充电桩,是因为充电桩企业要定期维护与物业的关系。这个原先品牌投入的充电桩数量少,关系维护不到位,另一个品牌找到物业就进入了这个小区。

 

  太原某小区已建成的电动充电桩前停满了自行车。(8月31日 新华社记者魏飚摄) 

  根治电动自行车“上楼”顽疾还需“一盘棋” 

  调研中,受访专家和群众建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要通过技术手段、创新方法、加大宣传,堵住“上楼”的隐患,还要做好“下楼”后的配套设施建设,从根上治住电动自行车“上楼”顽疾。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贾永峰表示,全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其在电梯内爆燃、楼道起火,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消防部门、社区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让人们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危害,社区、物业要做好监督管理。更关键的是,各地要做好电动自行车“下楼”后的配套工作,要推广建立电梯电瓶车阻车系统,建设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受访居民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仅仅是住宅小区的事情,期盼有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广泛布局充电设施。业内人士也认为,可以在一些单位先行先试,建设规范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错时、错方位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让使用者在家庭和工作单位都可以充电。

  此外,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集中充电设施缺乏权威标准、缺少统一安全技术指标的问题,山西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建议,地方相关部门在选址规范、施工规范、管理规范以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用电价格等方面,可以先行建立相关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