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劝美西方政客不要拿“新闻自由”做幌子

2021年06月25日 22:56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25日电 题:奉劝美西方政客不要拿新闻自由做幌子

  新华社记者

  近日,美西方一些政客就《苹果日报》宣布停刊一事发出谬论,妄称中方打压新闻自由,甚至以制裁相威胁。以所谓新闻自由为幌子,肆意干涉他国内政并包庇违法传媒,在《苹果日报》停刊这一事件的照妖镜下,美西方的双标面目越发清晰,其突破底线的构陷与抹黑伎俩,也进一步登峰造极。

  须知,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对《苹果日报》采取行动,是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法治与社会秩序的正义之举,与新闻自由毫无关系。更何况,美西方标榜的所谓新闻自由也从来并非绝对。美西方国家自身对新闻生产都有着严格规管,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都明确划有红线,甚至在不断强化信息管控,他们有何理由认为其他国家的媒体可以在新闻自由的旗号下肆意妄为?

  在美国,尽管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要确保言论、新闻自由,但美国有政府机构专门对媒体进行监管,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负责向美国的电台、电视台发放牌照,同时对节目内容进行了最基本的限制。造谣”“淫秽”“恐吓”“仇恨等言论,就被排除在修正案保护范围之外。美国最高法院也曾表示,当提倡使用暴力或违法行为的言论目的在于煽动或造成即将发生的非法行为很可能造成这样的行为时,这些言论不受保护。

  其他国家亦是如此。在德国,否认犹太人大屠杀和以其他形式煽动针对某些族群的仇恨,最重可判处5年监禁。20188月,德国宪法法院在一份裁决书中说,处罚否认纳粹种族屠杀的行为,才是从根本上符合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款。德国近年来还通过并实施《网络执行法》,规定社交媒体平台需在限定时间内,回应用户举报的违法言论,并视情况删除或屏蔽违法言论内容。违法内容涉及仇恨性、煽动性言论,侮辱、诽谤、威胁、虚假信息,恐怖主义犯罪和儿童色情等。如对用户举报的网络违法言论处理不力,相关社交媒体可能面临最高5000万欧元的罚款。

  在法国,现行《新闻自由法》明确规定,通过媒体损害国家基本利益、教唆违法犯罪、进行诽谤侮辱、传播虚假消息等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处罚方式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没收出版物等,罚款金额可达4.5万欧元,有期徒刑可达5年。

  在所谓新闻自由问题上,美西方政客和媒体也充分展现着他们的双标技能。其他国家的示威抗议乃至暴恐活动被其美化为争取自由、人权,然而当类似行为发生在美西方国家,他们就又换了一副面孔。10年前占领华尔街运动蔓延全美,美国主流媒体居然认为这没有新闻价值,视若无睹、轻描淡写;在2020年美国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全美抗议示威中,大量报道抗议示威活动的记者遭到警方攻击或逮捕。

  归根结底,一些西方政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赤裸裸的双重标准随意诠释新闻自由,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苹果日报》之流的违法行为巧言开脱,就是唯恐香港不乱,就是妄图打香港牌对中国施压。个别西方政客嗟叹悲哀云云,恐怕是担心手中少了一个搞乱香港、围堵中国的工具吧。

  新闻自由不是万能幌子,反中乱港也没有法外权。无论打什么幌子,违法就是违法,犯罪就犯罪,法律是唯一准绳。香港国安法实施近一年来,香港已从黑暴”“揽炒中走出,并迎来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香港民心思安并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的时代强音下,奉劝少数外部势力尽快放弃搞乱香港的政治幻想,彻底反思其充斥着漏洞和谬误的双重标准,丢掉修辞游戏,真正以客观和理性的姿态看待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否则必将吞下自己栽种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