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批评的声音,林郑月娥说,她会以许冠杰的《沉默是金》作为勉励,要求自己平常心对待,并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3月26日,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图片来自新华社
文|新京报记者张维
今天上午,在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1194名选举委员为730万香港人选出下一届行政长官。
下午1时18分,选举主任正式公布点票结果,在1163张有效选票中,林郑月娥以777票,击败曾俊华和胡国兴,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成为候任行政长官,将在2017年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
即将年满60周岁的林郑月娥,将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特首,也是香港史上首位女特首。
在当选后的记者会上,林郑月娥一袭素色套装,和丈夫林兆波、长子林节思一同出席。在发言中,她说:“香港,我们共同的家。今日存在颇严重的撕裂和积累了很多郁结。我的首要工作就是去修补撕裂和解开郁结,团结大家向前看。对我来说,团结是要实实在在、一步一步建立起来。”
香港铁娘子
林郑月娥早已是香港政坛老面孔。现年59岁的她,已经在香港特区政府度过了36年——这几乎相当于她人生五分之三的时光。
在董建华麾下,她担任社会福利署署长。在曾荫权任内,她由公务员转为问责官员,担任发展局局长。2012年,林郑月娥在时任特首梁振英的提名下,被任命为政务司司长,成为香港的“第二号人物”。
她因为敢于处理棘手和争议问题、立场坚决果断,被媒体形容为“好打得”。她在地政规划、房屋建设、社会保障等多个岗位上,都展现出强硬作风。
2007年7月1日,林郑月娥被委任为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局长。履新伊始,就遭遇了皇后码头拆迁事件。皇后码头拆迁是香港特区政府中区政府填海工程的项目。项目一公布就遭到香港年轻人的反对——为什么要把一个有集体回忆的码头拆掉用来做基建?
香港民间团体组织策划了一系列静坐和绝食活动,直到政府承诺保留皇后码头。林郑月娥随即身着利落的白色衬衫,单枪匹马到皇后码头与上百名示威群众对话。她解释,学术意见认为皇后码头“未达到一个大的历史价值”,又诚恳表示,“往后我们如果要继续香港的繁荣稳定,我们必须再前行一步,不迁不拆,我做不到。”
经沟通,皇后码头拆迁难题得到解决。
在2011年检查市容和清理违建问题时,她发现,时任特首曾荫权的住房存在着违建情况。为了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曾荫权的家用玻璃嵌板围封了客厅外廊。林郑月娥询问身边的工作人员,得知这一建筑并未申报相关手续,她直接上楼,递给曾荫权一封劝喻信:“您家外廊的玻璃嵌板围封没有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属擅自搭建,限您30天之内必须予以拆除,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条款,依法处罚。”
当天,曾荫权就通过微博,将自己擅自搭建违章建筑之事,向市民表示真挚的道歉:“对不起,我错了”,并主动拆除了违建。
香港大学2012年4月曾做过一项民意调查,受访民众对林郑月娥的支持率达73.8%。携这样的名望,林郑月娥加入梁振英班底,出任政务司司长,统领全港公务员。
在当年,香港特区政府推行德育和国民教育科时备受争议,林郑月娥在接受香港有线电视采访时,一向刚强干练的女强人首次在荧屏上落泪。她说,她加入梁振英政府,将自己的公信力和民望押在政府上,个人受批评不重要,重要的是5年后香港社会变得更好。
唐楼子弟
林郑月娥祖籍浙江宁波,1957年5月出生在香港的一个基层家庭,有兄妹五人,自己排行老四。2013年,林郑月娥在香港电台《诉心事家庭》节目中分享成长经历,提到她儿时就住在湾仔的唐楼板间房,只能以床作为桌子做功课。她曾开玩笑称,现在只要晚上回家洗澡时打开花洒能有热水出来,就觉得好幸福。
媒体认为,因为林郑月娥的家庭背景,让其想要努力改善的不仅是自己的命运,还有香港730万居民的福祉。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她曾承认,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她从小就喜欢帮助别人。读中学时,就曾想到将来要做一份服务社会的工作。中学时,她担任学校总领袖生,曾问训导主任怎样管好同学,老师跟她说,要“以身作则,感染他人”。这成了她的座右铭。
后来,她如愿考上香港大学社工系。“我最喜欢的工作是出任社会福利署署长,可以有机会直接接触到人群,也可运用酌情权、特事特办,作出人性化的决定。”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在社会福利署署长任上,她经常去街道上和露宿的人交流,聆听底层的故事,后来就推行了“露宿者试验服务计划”;为了帮助智障运动员,她申请拨款,成立了“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2003年“非典”期间,连同好友成立“护幼教育基金”。3个月内筹得款项8000万元,支持因“非典”失去父母的儿童,直到他们大学毕业。
儿时居住的屋邨唐楼给林郑月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电梯、没有冲厕、极度拥挤、消防隐患大,这几乎是当时香港屋邨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她出任政务司司长时,香港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就向政府报告,全港还有171.3万人居住在类似的环境里,这个人口规模相当于香港总人口的两成还多。
近几年,作为香港政改方案三人小组成员,三人小组推行的政改方案未能获得立法会通过,导致香港特首选举办法原地踏步,加之近几年陆续爆发的“占中”事件、香港公共屋邨饮用水含铅量超标事件等,让林郑月娥的民望一度下降。
对于批评的声音,林郑月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她会以许冠杰的《沉默是金》作为勉励,要求自己平常心对待,并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尽管在今年3月23日港大民意研究进行的民调中,林郑月娥的得分并不高,但在最终的特首选战中,她仍然获得了超过半数以上选委的青睐——还比她前任梁振英当年多获得了88票。
年轻时的林郑月娥。
爱穿旗袍的小女人
在政治人物的背面,林郑月娥和很多女人一样,扮演着她在家庭中的角色——妻子、两个儿子的母亲,以及爱穿旗袍的小女人。
在政务司司长的职位上,林郑月娥曾说,她也有软弱的时候,这就会要求丈夫能多从英国回香港,让她有个肩膀可以依靠。
1980年代,林郑月娥在剑桥大学深造时,认识了丈夫林兆波,两人于1984年12月19日结婚,当年她27岁。随后,两个儿子陆续出生。
两个儿子出生后,林郑月娥事必躬亲,不假他人。“童年时,他担忧我们的成长,照顾我们都亲力亲为,从没聘请用人。她为了争取多陪伴我们,那段事件甚至没有和父亲去看过一场电影”。长子林节思说。
林节思回忆,中学时期,母亲曾在政府出任高职,算是半个公众人物,偶尔会见报,他会因此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攻击,进而无心学习。因为担心儿子的情绪,2004年前后,林郑月娥作出重大决定,携全家到伦敦生活。
在当时,林郑月娥已经升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位处D8首长级;但为了儿子,主动申请降级调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职位降到D6级。据媒体报道,这是香港回归以来首位自愿减薪且不升级的官员。2006年,在丈夫支持下,她又只身返港,加入曾荫权的政府班子。
2012年,原本她打算卸任发展局局长后,举家在英国小镇过上隐居生活。但最终被丈夫说服,回港出任政务司司长。“事实上,我每一次的决定都会问他,其实我也只是个小女人。”
这两年,林郑月娥迷上了旗袍。媒体统计,在2015年特区政府授勋仪式上,她分别换了两套旗袍,早上一袭白色旗袍配黑色高跟鞋,下午换上橙色旗袍,脚踏香槟色高跟鞋,在典礼中非常突出。2016年6月访美,也是几乎每出席一个活动,就换一次装扮。去年年初更是换掉了以前的椭圆形金丝框眼镜,戴上了更潮的红框眼镜。
香港媒体报道称,她曾是中环一间旗袍店的熟客,每年平均要做七八套旗袍。后来旗袍师傅退休,但仍会在家中接她的订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林郑月娥曾说,她觉得旗袍最能表现出东方女性的美。
在前不久的竞选分享会上,林郑月娥派发的宣传册中,收录了长子林节思以“母亲的担忧”为题的文章。他写道:“我的弟弟已然独立,她实在毋需再为我们担忧;我知道她除了热爱家庭,也深爱生于斯长于斯的香港。”
在今天下午的记者会上,林节思和父亲林兆波身着西装站在林郑月娥左右两侧。林郑月娥在发言的最后说:“展望未来五年,工作确实不少,要克服困难也不容易。我怀着一直以来都无变的初心,多加一份谦卑,期盼与各位同行,以关心、聆听、行动,建设一个更美好的香港”。
[法界动态]
民法总则:护佑一生的故事
2017年03月27日06: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分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部共206条的总则,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我们假设一个名叫“小明”、寿命75岁的中国人,在从摇篮走向坟墓的约27375天里,看看总则将如何保护好他(她)的一生。本报记者采访了民法学、商法学专家,一起讲述“小明”一生与总则的故事。
①出生
权利从妈妈肚子里开始拥有
假设在今年10月1日,小明在他(她)妈妈的肚子里开始孕育。从这天起,小明就受到总则保护了。
这时的小明有哪些权利呢?根据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见,如果有人指明由小明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予的财物,小明是有这个权利的。
“这条规定的亮点是确认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各国和地区的共同做法。这条规定不仅承认了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还在其他方面明确了保护胎儿利益。“比如,如果胎儿在母体受到侵害,导致具有先天缺陷,出生后依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时间过了快一年,小明呱呱落地了。从出生那一刻起,根据总则,小明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虽然他(她)这时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已进入总则保护的网络。
②儿童
8岁开始为自己行为负责
在信息时代,孩子接触网络的时间越来越早。一天天长大的小明也不例外,他(她)可能在很小时就会玩网络游戏、买游戏装备、发网络红包,变成让父母头疼的“熊孩子”。不过,到了8岁,小明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谢鸿飞表示,随着现代科技、经济和教育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发展得更快,其信息接受能力也明显提高,但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城乡之间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程度可能还存在差异,因此,总则最后采取了较为折衷的8周岁为标准。
到了8岁,小明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当然,如果他(她)把爸爸妈妈的钱打赏了一名网络主播,那么这种赠予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不过这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打赏要与小明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巨额打赏还是不行的。
小明玩游戏产生的“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别人也不能觊觎。总则首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③少年
父母不尽责或被“撤职”
少年时期的小明将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
在未成年期间,小明享有的权利很多。如果他(她)的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总则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在找不到合适的监护人前,小明也不会挨饿受冻。根据总则第31条规定,他(她)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将担任临时监护人。
上学期间,聪明的小明如果有了发明创造,成果也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在课外时间,小明可能会参加一些私立的兴趣培训班,他(她)可以自己签订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此外,如果小明不幸遭受性侵害,到了18岁仍然可以追究对方责任。总则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小明在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中国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都是领先的。”谢鸿飞说,总则顺应了社会生活变化,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更深更多的关爱和呵护。
④成年
民商事行为受更多保障
一转眼,小明到了18周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成人了,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小明属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类型的,早两年就可以独立了。总则第18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小明虽然只有16岁,但只要自食其力,通过合法劳动取得收入,法律照样将他(她)看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将极大激发无数像小明这样热心创新创业的青年的工作热情。
如果小明选择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只要依法登记,同样是民事主体。目前,中国的个体工商户已超过5900万户,并且正以平均每天新增2万多户的速度增长。无数个小明正在中国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为整个世界发展贡献新动能。
在这个过程中,小明如果继续小时候发明创造的梦想,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将是“专有的”。总则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这是保护知识创新、技术发展和技术利用的重要规则,能鼓励更多人从事智力开发,创造更多商业品牌,推动生产经营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小明如果生活在农村,今后参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上也有“名分”了。总则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具有“特别法人”地位。
“这解决了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合法性问题,凝结着中国立法者的心血和智慧。”赵旭东表示,农村的村委会、居委会涉及中国约2.3亿农户的利益,既是自治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组织,其民事主体地位长期以来缺乏清晰规定,总则赋予其法人资格,将为集体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大方便。
随后,创业成功的小明会完成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明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逐渐成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
⑤中年
麻烦事都能找到法律依据
中年时期的小明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婚姻中出现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多年不还,楼上住户的空调往家里滴水……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
如果小明有一天发现自己外出旅游的订房信息被旅游公司泄露,他(她)完全可以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这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立法态度。”赵旭东表示,相关企业可以获取、利用个人信息,但要承担法律义务,保护个人信息。
经常见义勇为的小明再也不用担心被讹上了。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且删去了民法总则草案中“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句子。同时,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规定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彰显了法律与道德的互动。”谢鸿飞表示,救助人不担责,能够使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地从事见义勇为行为,无需担心在救助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
⑥老年
有尊严地走完一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小明也终将老去。中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占人口近1/5的老人需要得到妥善照顾。
不过,小明不用担心“老无所依”。总则首次增设了成年人监护制度,小明可以与儿女或者养老院等事先协商,自己设定监护人。等到小明年老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由自己设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如果这个过程中出现了监护争议,总则还规定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给小明指定监护人时,会优先尊重他(她)的真实意愿。
谢鸿飞表示,这是为了防止老人在进行一些重大交易时受到损失,并充分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情感利益。
此外,即使小明膝下无儿女,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会“托底”,担任监护人,陪伴他(她)安度晚年、有尊严地走完一生。小明留下的财产,将按其生前意愿得到妥善处理,哪怕他(她)指定赠予当时仍是母亲腹中的胎儿,仍受法律保护。
这就是作为中国人的小明一生可能与民法总则发生的故事,总则的温暖将呵护每个中国人走完一生。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教授所说,有了民法总则,13亿中国人的生活之路将走得更安全、更踏实、更有平等机会、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