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梁建强
记者近期在基层调研走访时,部分基层干部坦言:期盼层层向基层甩锅的压力能减一点、随意粗暴的问责能少一点。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作为约束权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是必要的。不过,现在有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有的地方将问责数量作为衡量整治效果的标准,导致凑数式问责频现;有的地方将临时化、项目制的工作责任强压给下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导致基层的额外工作增添问责风险;有的地方还推崇计时式问责,不顾地方实际,“刚播种就要收获”……凡此种种,被问责者满腹委屈,实际效果南辕北辙;标准缺失、过于随意追责问责,直接挫伤的是基层干部的工作动力与热情。
与此同时,问责脱靶导致一些干部背锅,而真正该问责的人员却免于被处罚,这也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极易导致趋利避害、假重视真应付、避责不愿担当、重形式大于实际内容等风气滋长。
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问责工作必须精准。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追责、问责的程序与制度,让问责更有依据、更让人信服,避免随意而为;问责之前,相关的调查工作也需要秉承实事求是原则,以便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过。
追责问责,不能吼两嗓子、装装样子,更不能瞎揪辫子、乱打板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方能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