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五个必须、五个严禁”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

2018年12月29日 16:33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近日,平阴县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明确“五个必须、五个严禁”,强化自我约束。准则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务必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