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叕被营销套路玩残了?

2019年04月15日 17:27  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415日)有媒体报道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说好在年底实施的携号转网,在试点地区已暴露出诸多问题:在携号转网的试点地区,电话用户在携号转网过程中,总是会掉进运营商巧妙挖掘的各种里,前有申请转网重重障碍,后有转网后成二等用户,以致连基本使用都成问题

  携号转网,是促进电信市场竞争的一个硬措施。但是,事实证明,不解决市场竞争的结构性问题,硬措施也一样被软套路所消解。就说同样在不止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被连续提及的提速降费,不是被电信运营商的营销噱头消磨得硬度不再了吗?提速降费,这个人人看得懂的词汇,在电信运营商那里变得异常复杂。电信运营商不在服务单价上降低使用费用,也不在消费者的原有套餐内直接增加通话时长和提高上网流量,而非要消费者重新选择所谓提速降费了的新套餐才能享受提速降费这个本来普惠的政策。

  而若问电信运营商何以非要住消费者,其回答从来都回避了在现有套餐内直接提速降费和直接降低服务单价的问题,而是表白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要让消费者自入其。而以往有电信运营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消费者增加和开通其并不需要的收费增值服务,屡屡引发消费者投诉乃至诉讼的时候,为什么不见电信运营商出来声明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由此,电信运营商用来消解国家普惠性硬措施的软刀子也并不新鲜,这些看似复杂的套路其实只遵循一个信条:如果能带来或保住利益,也无妨提一下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相反,就将消费者的选择权弃之一边。

  与提速降费的路数一样,在携号转网问题上,电信运营商也一样套路多多,既套住了普惠性政策的落实,又套住了其心有异的消费者。如上述记者调查所述,许多人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在网协议和套餐。而这些显失公平的所谓在网协议,为了从消费者身上攫取利益,其内容竟然到了超出常理以致荒诞的程度:云南电信一名用户发现,因为办理了宽带业务,自己与运营商的合约竟然要300011日才能到期,长达近千年!如此之协议,就是为了限制消费者携号转网。可见,电信运营商如果哪怕有一点点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意愿,无论如何也会在与消费者签订千年协议时,善意地提醒消费者一下吧?

  再有,在携号转网试点地区,一部分用户在申请携号转网后,发现自己的手机莫名多出了一些压根用不着的优惠套餐,合约期限还都不短。在此,所谓莫名多出,说明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优惠于消费者的。同样是优惠,提速降费的优惠就必须要消费者转换套餐方可得到,否则就是老套老价,不换活该;而携号转网后莫名多出优惠,却又不待消费者同意、甚至都有意无意地不让消费者知情,就替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加上了这些优惠,殷勤地让消费者难以消受,这两种做法,两副面孔,实际上都是抵抗普惠性政策的套路而已。

  提速降费也好,携号转网也罢,都是政府提出的普惠民众的国家政策。由政府为电信运营商规定具体运营价格的界限如提速降费,和具体运营方式如携号转网,也是在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现实下的不多选项之一。作为国企,作为受惠于现有市场格局的电信运营商,贯彻落实好国家政策是其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