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2012年03月29日29 15:27  山东法制报

   2011年度,《山东法制报》社在大众报业集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制类综合性大报。多年来,立足政法系统,全面反映政法系统体制改革、政策调控、大案要案、法律监督等热点、难点问题。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山东法制报》凸显法制特色,面向社会,贴近读者,深入揭示经济社会领域内深层次矛盾,鞭挞丑恶、扶危济困,呼唤公平与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当好舆论先锋。

  二十九载春风化雨,硕果累累,《山东法制报》先后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刊”、“全国样板法制报刊”、“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新闻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山东法制报》于1982年7月1日创刊,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现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国内出版统一刊号:CN37-0010,现为对开4版周六报,每出版日在济南印刷,通过邮局发行全国,邮发代号:23-137。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43号。法定代表人:万晋。《山东法制报》在内部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开办资金3995万元,经费自理,年度综合经营收入234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