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表彰先进的决定

2011年01月25日25 11:12  山东法制报

 

各部室:

2010年,在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报社编务会团结带领全社职工,紧紧围绕集团“挺进全国报业五强,跻身传媒第一方阵”的发展目标和报社“三甲四强、突围突破、科学发展、和谐家园”的战略部署,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办报、经营、发行、文化建设和内部管控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跨越,实现纯利润780万元,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在业绩排名的基础上,经编务会研究,决定对经营业绩进入前14名、编辑记者业绩分别进入前2名,行政业绩进入前2名的同志授予重大业绩贡献奖,对为报社广告和发行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合作伙伴颁发友谊合作奖:

重大业绩贡献奖:

经营:李力 李丹 周少林 徐大勇 高文卿 李文亮 吴耀 黄庆国 李祥杰 黄云前 皋群利 王春华 张宝森 吴晓晨

记者:苏兴敏 赵爱玫 

编辑:罗琳 邹志梅

行政:康登禄 陈秀珍

  友谊合作奖:

岳增群 牟希同 张维勤 张高铭 林垂平

特别贡献奖:

申办退税项目责任人康登禄

六楼棚盖工程项目责任人李力

五楼工程善后装修责任人李德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希望各部门和全社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推动法制报事业不断走向新的更大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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