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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4年11月27日法院公告

2024年11月28日28 12:40 

(2023)鲁1481民初2819号判决主要内容:原告张丽与被告潘俊英双方因货架摆货问题发生争执,被告潘俊英在乐陵市三拼超市内对原告张丽进行辱骂,为此乐陵市公安局认为潘俊英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并作出对潘俊英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张丽为此诉至法院,乐陵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潘俊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山东省乐陵市三拼超市内向原告张丽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本院将选择其他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被告潘俊英负担。二、被告潘俊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丽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三、驳回原告张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潘俊英未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特公开本案判决主要内容。

乐陵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