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31 17:49
更 正
本报于2024年10月23日第4版刊登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中“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4日”应为“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