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17 11:27
本院于2024年8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洪君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高洪君称,刘洪国于2020年5月15日独自驾车外出,后家人与其失去联系。经调取监控,发现其自京台高速二桥正上方跳下,家属联系多支救援队在黄河经多日打捞搜救无果,至今已满4年。下落不明人刘洪国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洪国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洪国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洪国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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