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11 10:00
牟国升:本院立案执行的栖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烟台永洋商贸有限公司、吴丽娜、牟国升、吴红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今仍未履行,现申请人栖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依法拍卖牟国升名下位于烟台市栖霞市工商小区2号楼3单元20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63612号房产)进行拍卖。本院网上选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504425.00元,现我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我院将在淘宝网上对涉案房产依法拍卖。
栖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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