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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4年9月30日法院公告

2024年10月11日11 09:59 

关于申请执行人尤洪山与被执行人临沂市雷特废旧金属购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任家庄村的地上附着物(含建筑面积为7118.59平方米的房屋及院墙、地坪、树木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总面积为34.6487亩)。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通过评估,结果为:3969021元。因无法获取被执行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证送达、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现依法向被执行人临沂市雷特废旧金属购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告知书、拍卖裁定书,请于见到本公告7日内到本院执行大厅3号工作室领取(0539-8320232),未到庭领取的,公示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公示期满后起5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或提出书面异议,否则,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