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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4年9月30日法院公告

2024年10月11日11 09:58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涛与被执行人赵广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赵广伟位于临沂市罗庄区中自电脑公司1号楼1-1-103、-114室房产。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通过评估,结果为:44.84万元。因无法获取当事人赵广伟的有效送达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证送达、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现依法向被执行人赵广伟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告知书、拍卖裁定书,请于见到本公告7日内到本院执行大厅3号工作室领取(0539-8320232),未到庭领取的,公示满 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公示期满后起5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或提出书面异议,否则,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