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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2年9月29日法院公告

2022年09月29日29 12:38 

 

 

青岛鑫广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祥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2 民初461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青岛鑫广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祥瑞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36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300000为基数,自 2019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 60000元为基数,自 2020年3月 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青岛祥瑞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