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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1年2月23日法院公告

2021年02月23日23 17:11 

  青岛隆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佘昱:本院受理原告孙青先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10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