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山东法制报2021年2月23日法院公告

2021年02月23日23 17:11 

  苗银昌: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