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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0年11月17日法院公告

2020年11月17日17 15:17 

 

 

 

张玉亮、王军: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

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