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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20年9月15日法院公告

2020年10月15日15 14:03 

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山东亿纳珠光颜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超然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亿纳珠光颜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亿纳珠光颜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指定地点(通信地址:东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三楼“东平县僵尸企业处置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芳 13792136333;邮政编码:2715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亿纳珠光颜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亿纳珠光颜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9时(周四)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