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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9年9月17号法院公告

2019年09月17日17 14:50  山东法制报

更 正

本报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公告“青岛新世界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祥键”一案中在“开庭审理”前添加“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3民初1511号原告青岛雅梦思纺织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小宝、赵效男、济南诺泓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更正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更正。